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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关于文明健身、安全运动的温馨提示

请遵守《株洲市全民健身健身服务中心文明公约》,文明健身。

请遵守场馆管理规定,禁止利用低免场地进行盈利性经营活动。

致各位参加体育运动的朋友:

生命在于运动,欢迎各位来到株洲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参加各项运动,为确保运动安全进行,请您在参与运动前仔细阅读以下温馨提示:

●请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选择健身项目,如感身体不适,在身体状态恢复健康稳定前请勿参加体育运动。

●如平时存在贫血、血氧供应不足、血糖低等症状, 请尽量避免参加剧烈运动项目;如果确实需要参加,请做好相关个人防护工作。

●如患有哮喘、心脏疾病、关节疾病或者外伤尚未痊愈, 或者进行过脑部、腹部、胸科等大型外科手术的,请勿参加各项运动项目。

●如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癫痫病和各类传染病等疾病的,不得进行游泳、羽毛球、网球等运动。

●如运动前服用了可能带来运动风险的药物(如感冒药、降压药、降脂药、抗过敏药、丙沙星、布洛芬等等),或运动前有饮酒行为的,请勿参加各项运动项目。

●在进行体育运动时,请保持场内环境整洁,不乱扔杂物和倾倒液体;不得随意破坏运动场地的电源电路、照明器具等各类设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建议运动时着运动鞋服,以免运动时受到崴脚等伤害;在运动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停止运动并及时就医。

●请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手机等财物,防止个人物品丢失。

特别说明

(1)因您本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您本人承担。

(2) 请遵守本温馨提示及各场馆的温馨提示,安全运动。

(3)我中心特别提示您,如您违反本温馨提示,或违反我中心及各场馆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情形下发生的损害,相关责任将由您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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